4.3 | 扣除(現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,但須予保留,以供將來查驗。) |
詳細資料 | ||||
(1) | 支出及開支 | 執行職務出勤工作工具 | $ | 1,600 |
執行職務出勤電單車維修 | $ | 4,265 | ||
$5,865 |
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i/pdf/c_dipn09.pdf
page 5 資本開支的免稅額 20. 根據該條例第 12(1)(b)條,納稅人可扣除「按照第 VI 部就 機械或工業裝置的資本開支 而計算的免稅額,而該等機械或工 業裝置的使用對產生該應評 稅入息是屬必要的」 。 有關計算上 述條文的免稅額的資料,載於《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》第 7 號 (修訂本 )。
https://hk.finance.appledaily.com/finance/daily/article/20080528/11161757
工作開支可扣稅
香港浸會大學會計及法律系講師李兆波表示,根據《稅務條例》112章12條,可扣除「完全、純粹及必須為產生應評稅入息而招致的所有支出及開支」,其實一些與工作直接有關的開支,如電話費及交通費,包括汽車的油費,若不能向僱主取回,均可申請扣稅。不過,他補充,所謂的交通費,是指由工作地往另一工作地的交通費,並非上班交通費,納稅人須詳細保留有關往返工作地的紀錄,證明有支付有關交通費。至於申報電話費就較為麻煩,因為稅局要求提交工作證據時,納稅人就要向電話網絡供應商,取回通話紀錄,雖然有關手續費亦可扣稅,但過程較繁瑣。
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i/ppr/dip.htm#cdipn
7. | 機械及工業裝置—折舊免稅額 |
2009年8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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